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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重点整顿囤地行为
发布时间:2010-03-03国际旅游岛建设呼唤建立良好的用地秩序,为确保土地有序、合理开发,确保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顺利进行,我省从2月底至6月,计划用4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和严查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的。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幕的开启,海南迎来了新一轮的开发建设热潮,房地产用地形势发生较大的变化。一方面是用地需求增长较快,另一方面是囤积圈占土地的问题未得到较好解决。同时,“以租代征”、私买私卖集体土地等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个别地区还较严重。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清理、整顿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依法收回。同时,清理2006年以来未报省*批准,各级*及其有关部门以土地开发、项目合作等名义通过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合作意向,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进行土地成片开发的行为,并依法整改。
此外,我省国土管理部门还将严厉查处当前突出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一是清理、查处非法批地行为。重点清理、查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行为;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行为;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二是清理、查处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的行为。重点清理、查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三是清理、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以租代征”行为。对未经依法批准以“观光农业”、“设施农业”、“体育休闲产业”、“生态恢复”、“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家乐”和“花果基地”等名义,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占用集体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的清理并依法查处。四是清理、查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五是清理、查处擅自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成立专门机构,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责任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